主旨:本縣各國民中小學103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以免影響有關學生之權益,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要點辦理。
二、本學期舊申請者請領副食費7個月、新申請者請領副食費5個月。請領金額如下:
(一)制服費:一學年新臺幣1,500元。
(二)副食費:全公費每月新台幣2,800元、半公費每月新台幣1,400元。
三、已獲准之個案請各校填妥申請名冊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新申請個案須附申請表、撫恤令及戶口名簿(均為影本)各乙份送審。
四、上述所附影本文件,繳交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