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公布本縣112年語文競賽分區初賽各區賽程表、場地配置圖及各參賽學校競賽員序號,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各分區賽程表、場地配置圖及各參賽學校競賽員序號 (系統網站首頁→初賽名單)等相關競賽資訊已公告於本縣 語文競賽管理系統網站(https://lang.cyc.edu.tw/),請至該網站查詢及下載相關資料。 |
二、 | 112年語文競賽分區初賽訂於112年7月14日(星期五)於各分區承辦學校辦理,競賽當日各項目報到時間如下 |
(一) | 演說項目(國語演說、閩南語情境式演說):上午8時至8 時20分完成報到,並立即進場。 |
(二) | 朗讀項目(國語朗讀、閩南語朗讀):上午8時20分至8時40分完成報到,並立即進場。 |
(三) | 國語字音字形項目:上午8時30分至8時50分完成報到,並立即進場。 |
(四) | 寫字項目:上午9時至9時20分完成報到,並依指示進場。 |
(五) | 作文項目:上午10時10分至10時30分完成報到,並依指示進場。 |
三、 | 演說與朗讀項目競賽員,務必穿著便服參賽,勿著校服、運動服或顯示其校名之服裝,以維競賽之公平性。作文及寫字項目競賽員,於文稿中不得提及校名、姓名。 |
四、 | 競賽優勝成績將現場公告於各區承辦學校之校園公佈欄,並同時公告於本縣語文競賽管理系統網站(其中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項目因各區競賽員之試卷將統一集中閱卷,爰於競賽當日下午公告成績)。 |
五、 | 競賽員於該組競賽全部結束方可離開,中途不得藉故擅自離場,中場休息結束後未進場,未等競賽結束即離開,違者依相關規定扣分。競賽員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計時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依相關規定扣分。 |
六、 | 演說及朗讀之選手賽後均須參加講評,演說與朗讀項目之競賽優勝成績公告後將立即於各區承辦學校辦理頒獎,請轉知參賽選手知悉。 |
七、 | 請貴校務必提醒帶隊人員及競賽員詳閱「嘉義縣112年語文 競賽實施計畫」(可至本縣語文競賽管理系統最新消息下 載)相關內容及競賽員注意事項,並遵守競賽規則。 |
八、 | 競賽參加人員(競賽員及帶隊人員)請所屬學校核予競賽當 日公(差)假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