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5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56547號函辦理。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請貴校依計畫所附「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第三期培訓及認證計畫開班數及培育教師分配數一覽表」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參訓,其薦派方式如下: |
(一) |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並經主管機關薦派者。 |
(二) | 報名方式: |
1、 |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填寫報名基本資料。 |
2、 | 報名表經服務學校核章後,請各校將掃描檔寄至承辦人信箱(weizen0104@mail.cyhg.gov.tw),進行審核及薦派。 |
3、 | 本府將審核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參訓對象資格,並依薦派分配名額薦派教師培訓,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培訓名單,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www.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
(四) | 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預計111年7月至113年2月,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其中初級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7月期間辦理,課程安排以每周1天,課程結束後,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評量通過後,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 |
(五)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貴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六) | 本計畫申請課程抵免:針對已擁有證照(手語翻譯員等)或具手語能力或教學經驗之教師,如報名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時,得申請課程抵免,其抵免方式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請在報名時一併申請(使用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4knkY7D4bkBq5QRg9)。 |
(七) | 本計畫開班說明會訂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會議連結https://s-l-teach-ncyu.webex.com/s-l-teach-ncyu-tc/j.php?MTID=me67b2d79747462d325163dad732635b9),請參訓教師依時參與說明會,恕不個別通知,若當日不克參加,說明會錄影資料將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cyu.edu.tw/cset/)供參。 |
(八)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