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1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1721591號函及本縣112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辦理。 |
二、 | 計畫服務內容、對象、申請方式: |
(一) | 服務內容: |
1、 | 生活層面:包括壓力調適、人際議題、情緒管理、生涯各階段重大危機之因應與管理、法律諮詢轉介等。 |
2、 | 工作層面:包括學生輔導與管教、親師溝通、工作適應、工作與生活平衡、生涯規劃、校園危機事件因應調適等 |
3、 | 家庭層面:包含原生家庭、婚姻家庭導致之創傷經驗,致影響現職工作之運行等。 |
(二) | 對象︰本縣所轄各級學校(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兒園)之教職人員(含代理教師)。 |
(三) | 申請方式:由教師自行或經學校轉介提出申請,並填寫服務申請表(如計畫附件一)及同意書(如計畫附件二)後,以密件處理,傳真至國立嘉義大學家庭與社區諮商中心(以下稱嘉大家諮中心)或是輔導與諮商學系(05-2266596)提出申請,正本資料請以掛號郵寄嘉大家諮中心。 |
三、 | 心理危機介入:請逕撥打嘉大家諮中心電話(05-2732439)或輔導與諮商學系(05-2263411-2602)進行連繫或至網站資訊(https://www.ncyu.edu.tw/fcc/Subject/Detail/104767?nodeId=54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