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和興國小校園安全計劃

壹、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

貳、            目的:

一、教導學生了解有關身體傷害及意外事件發生之可能原因,並指導其如何控制或減少災害的必要步驟。

二、培養學生獲得正確的態度及有用的知識與技能,使能在現代社會中過著更安全的生活。

三、統整安全教育與各科教學之的聯繫,使學校行政人員、導師、任課老師,均須對安全教育負責並具備良好的態度及技能。

參、校園之安全維護措施:

一、定期實施安全檢查: 

定期辦理校舍、器材與設備之安全檢查,詳實紀錄並做適當處理,其項目包括如左:

(一)用電安全:總開關、電線、保險絲、高壓電線等。

(二)運動器具安全:籃球架、遊戲器材等。

(三)衛生保健設備安全:保健室、飲水設備、廁所等。

(四)專科教室安全:自然教室、音樂教室、電腦教室等。

(五)其他設備安全:走廊通道、門窗桌椅、樹木花草、運動場等。

二、加強門禁管理: 詳見本校校園安全與門禁管理辦法。

三、校園巡邏:

(一)加強值導護工作:

1.導護人員應每天準時刻到達指定地點,於責任區內巡查。

2.早自習、午休靜息、課間活動時間、掃除時間應定時巡查校園注意學生安全,尤其須注意死角及危險區域。

(二)加強值日夜巡查工作:

1.值日夜人員應切實負責巡查工作。

2.對重大災害或意外事件之發生,應爭取時效立即反映有關單位,並迅速採取適當有效的應變措施。

3.巡查校園時,要有詳細紀錄,並應注意辦公室、電源、水塔、廁所及電源開關之安全。

(三)學生糾察隊巡邏:

1.挑選反應機敏,富責任心之學生組訓,兩人一組巡查指定之責任區。

2.發現陌生人,違規事件或異常狀況時,一人繼續觀察,另一人迅速通知訓導處。

3.特別注意樓梯間、廁所等隱蔽或死角地帶。

(四)學生攜帶物品之安全檢查:

1.導師適時檢查學生攜帶物品,了解學生有無攜帶違禁物品。

2.凡發現違規或危險物品除先行沒收外,並應追究物品來源,通知家長及有關單位。

(五)安全管理維護措施:

      1.學校有關人員應做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應予以修護。

2.對保健室、自然科教室之藥品,宜妥善保管使用,對含有毒性物質之藥品,有標示並加鎖。

3.校舍各重要位置應裝置消防設備,有關人員應實施消防訓練。

4.門窗、燈具、天花板須定期檢查,防止脫落。

5.水塔、蓄水池要定期清洗,塔口應加蓋並上鎖。

6.定期實施水質檢查,以維護飲水安全。

          7.電源設備應定期檢查。

(六)意外事件之處理:

1. 組成危機處理小組及制定相關辦法

1)危機處理架構及任務編組。

2)意外傷害或突發事件處理辦法。

2.處理原則:

(1)校區內發現有陌生人或形跡可疑的人,務必加以盤問或通報訓導處,態度不遜者立刻通知治安單位處理。

(2)若有緊急事件除儘速通報訓導處外,並迅速做最有效的處理。

(3)行動迅速,救人第一,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處理。

(4)傷者儘速送急救,備妥交通工具於校門口隨時待命。

(5)封鎖現場,安定學生情緒。

(6)報告上級並與治安機關聯絡。

3.處理流程表:如附表一、二(依意外傷害或突發事件處理辦法辦理)。

        4.注意事項:

    1)校門要維持暢通。

    2)保健中心平日即須準備急救藥品及擔架。

    3)平時要舉行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演習。

    4)事後要注意全校學生或受傷學生的心理輔導。

    5)平時應保持與治安單位的聯繫,並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

       5.通報事項:

               1甲級事件:於事件發生後,十五分鐘內除按學校相關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外,即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及縣教育局,並於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報網實施首報  

               2乙級事件:於事件發生後,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3丙級事件:於事件發生後,二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4校安事件分類簡表:影響校園安寧與學生安全之事件分為五類。

  

  

1學生意外事件

學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運動、實驗()傷害。

2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校園火警、地震、颱風、水患、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遭竊。

3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學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4管教衝突事件

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5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有關兒童及青少年保護事項之規定。

         

                             5校安通報等級簡表:依各類校安事件之輕重程度區分三級。

                   

  

  

甲級事件

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多人中毒、受傷及可能引發媒體關注之事件。  

乙級事件

人員重傷,幫派結群、鬥毆,或有觸犯法律及重大財產損失者。  

丙級事件

人員輕傷,或情節較輕,經即時處理後已獲解決者。  

 

肆、校園安全工作法則:預防→處理→再預防

     一、預防工作三大要領:一是宣導,二是檢查,三是行動。

     二、預防工作是校安工作之重要課題,影響校安工作之因素不外乎人事時地物,平時要多宣導,尤其必須細心觀察,防微杜漸,而任何校安問題一旦知悉,更需以行動代替言論。

     三、處理原則:迅速、果斷、周全。

        (一)迅速:在任何學生需要的場合,皆能有我們的協助,站在維護校安的第一線。

        (二)果斷:來自平日之訓練,校安工作沒有僥倖,應時常預判可能潛伏的校安危險擬因應之道,才能果斷處之。

                                       (三)周全:來自經驗的累積,前師不忘,後事之師,才能確保處理時效更周全。

 

伍、本計畫經校務會通過,呈校長核淮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訓導組長:            訓導主任:             校長:

 

附件一

嘉義縣和興國小校園危機處理流程表

 

附件二

嘉義縣和興國小校園危機處理架構圖暨任務編組

流程圖: 替代處理程序: 協調輔導組王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