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內政部函頒「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及「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各1份,自102年1月1日起適用
轉知所屬教育人員及保育人員運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2月24日臺訓(三)字第1010249475號函辦理。
二、各校如知悉所屬學生(童)屬應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或性侵害犯罪事件者,請優先逕上社政主管之「關懷e起來」系統(https://ecare.moi.gov.tw/)進行網路線上通報(務必於知悉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通報),通報後將取得1組帳
號及密碼,據以後續上該系統查詢進度。
三、知悉應通報個案時如網路無法連線或系統故障,請以附件「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或「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格式查填,並於確認各欄位填報情形後傳真本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傳真:05-3623667),並去電確認是否收悉(確認電話:05-3620900轉3318)。
四、通報疑義諮詢窗口:本縣社會局社會工作科洪麗珠小姐,諮詢電話:05-3620900轉3318。
檢附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自102.01.01起適用)、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非性侵害事件、非兒少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