嚙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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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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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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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主旨:檢送行政院衛生署所訂「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乙份(
如附件1),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11月24日台體字第0990192902號函辦理。
二、旨揭方案業奉行政院99年10月29日院臺衛字第0990059594
號函同意備查。請各校主動發掘符合「近貧戶條件」家庭
或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向中央健康保險局
轄區業務組通報(聯絡窗口名單及通報表如附件2及附件3)
,由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協助解卡,以利就醫。
三、另檢送「經濟困難民眾的健保費與醫療協助措施」(現行
制度,如附件4)及「幫助您安心就醫」(旨揭方案新措施,
如附件5)各乙份,請加強宣導。如有需要,請電洽0800-0
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