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2020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組別: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學校或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一名為限)。
(三)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