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06學年度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
理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總體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學生。
(一)106學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戶外教育經費之34所學校,至
少繳交1件作品。
(二)其它各校自由報名參加,國小每校各組最多2件作品參
賽,國中每校最多5件作品參賽。
三、收件時間及地點:請於107年4月25日起至5月9日止,寄或
送至本縣平林國小教務處(622嘉義縣大林鎮民權路80號
,以郵戳為憑,遇假日不順延),並請於信封註明「嘉義
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作品」。
嘉義縣106學年度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辦理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總體計畫」
子計畫三~辦理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計畫及
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特訂定本要點辦理。
(二)嘉義縣嘉教五讚。
二、目的
(一)透過觀察與藝術創作活動培養對週遭人、事、物細微的觀察力與多元的欣賞態度。
(二)結合鄉土文化藝術戶外教育的學習、創作與鑑賞,培養學生對在地文化產業特色的瞭解與認同。
(三)經由觀察、欣賞、創作、分享的過程,學習欣賞自己進而認同自己,並能欣賞、讚美他人。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學校:平林國民小學
五、實施期程:107年4-6月
六、實施對象: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學生
七、實施內容
(一)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以嘉義山海景物、生活意象為創作主題。紀錄最喜歡的活動地點如阿里山、東石漁人碼頭、故宮南院、太陽館…等與在這些地方的活動情形,以及生活週遭充滿生趣的事、物與角落為創作主題,透過對人與環境互動的觀察,感受環境與自身的密切關係與情感。
(二)數位攝影比賽辦法:
1.作品規格:
(1)影像:500萬像素以上 (以jpg格式儲存),勿進行後製處理。
(2)說明:主題12字以內,以12級標楷體繕打。
說明內容100字為限,請用12級標楷體繕打,並以word檔儲
2.組別:
(1)分國中組、國小中、高年級組,共三組。
(2) 106學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戶外教育經費之學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獲補助學校名冊詳如附表一。
(3)其它各校自由報名參加,國小每校各組最多2件作品參賽,國中每校最多5件作品參賽。
3.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
評分向度:主題(30%)、構圖(30%)文字描述(40%)。
4.送件方式:
(1)請將參賽作品洗成10×12規格照片一張,並將作品、報名表電子檔【附件二】燒錄成光碟,並註明主題、學校、組別、年級、作者【附件一】,連同報名表紙本、授權同意書【附件四】、作品清冊【附件五】於收件期限內寄至平林國小教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2)同一學校作品請燒錄於同一光碟。
(3)作品清冊一校一份。
(三)收件日期:107年4月25日起至5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遇假日不順 延)。
(四)評選:
1.評分: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
2.107年6月7日前公布比賽成績,錄取等第分「第一名」、「第二名」、「第
三名」、「佳作」等四種,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五)成績與獎勵:
1.第一名1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二次。
2.第二名2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乙次
3.第三名3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
4.佳作者若干人:參賽者獎狀乙紙,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獎狀乙紙。(錄取數量按送件比例及水準高低擇取。)
八、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戶外教學資源整合經費項下支出。
九、執行本次計畫,圓滿完成任務,承辦人員四人予以嘉獎乙次,獎狀若干。
十、計畫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簽請 縣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一
106學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戶外教育經費學校一覽表
編號 |
學校名稱 |
1 |
松山國小 |
2 |
大埔國中小 |
3 |
新埤國小 |
4 |
瑞里國小 |
5 |
香林國小 |
6 |
排路國小 |
7 |
梅圳國小 |
8 |
灣潭國小 |
9 |
黎明國小 |
10 |
民和國小 |
11 |
蒜頭國小 |
12 |
福樂國小 |
13 |
東石國小 |
14 |
柳林國小 |
15 |
秀林國小 |
16 |
安東國小 |
17 |
光華國小 |
18 |
大崎國小 |
19 |
沙坑國小 |
20 |
平林國小 |
21 |
中埔國中 |
22 |
民和國中 |
23 |
布袋國中 |
24 |
松梅國小 |
25 |
成功國小 |
26 |
大崙國小 |
27 |
北美國小 |
28 |
新岑國小 |
29 |
東榮國小 |
30 |
北回國小 |
31 |
頂六國小 |
32 |
太保國小 |
33 |
隙頂國小 |
34 |
美林國小 |
【附件一】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作品單
……………………………………………………………………………
請剪下一張浮貼於作品背後。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作品 |
|
參賽組別 |
□國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
作品編號 |
|
拍攝者 |
|
作品主題 |
|
說 明 |
1.作品編號由承辦學校填寫。 2.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複製。 |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作品 |
|
參賽組別 |
□國中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
作品編號 |
|
拍攝者 |
|
作品主題 |
|
說 明 |
1.作品編號由承辦學校填寫。 2.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複製。 |
【附件二】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報名表
學校名稱:
參賽組別:□ 國中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小中年級組
作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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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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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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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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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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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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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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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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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作品說明以100字以內為原則,每件作品填一張報名表。 2.作品電子檔檔名為:學校名稱組別-主題(平林國小中年級組-○○○) 報名表電子檔檔名為:學校名稱組別報名表(平林國小中年級組報名表) 3.請在107年5月9日(星期三)前將本表及作品照片(10×12規格)、作品光碟各一份,寄(送)平林國小教務處收。 |
【附件三】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授權書暨承諾書
本人 參加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106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作品 (請填作品名稱),就該項內容授權中華民國(管理機關:教育部)、嘉義縣政府為下列行為,教育部、嘉義縣政府並得再授權第三人為各該項行為。
一、就該作品予以重製、公開發表或發行,並應註明該作品為本人著作。
二、於著作權宣導之範圍內(非營利之目的),將前項作品予以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公開播送做教育推廣之用。
有關本人參加嘉義縣106學年度「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活動,願意承諾事項如下:
一、該作品確實由本人自行創作,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二、日後如有任何侵權之糾紛,本人願意出面處理並自負法律責任,與嘉義縣政府無涉。如因此致嘉義縣政府及承辦單位有損害者,本人願負賠償之責。
三、如有侵害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本人願意繳回所有原領取之獎金、獎狀。
此致
嘉義縣政府
授權人: (簽名或蓋章)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電子郵件(無則免填):
(以上資料請務必填寫清楚)
中華民國107年 月 日
【附件四】
嘉義縣Travel Learning遊學嘉義數位攝影比賽
作品清冊
參賽單位:嘉義縣00鄉00國小(或國中)
編號 |
參賽組別 |
作者 |
作品名稱 |
出生 日期 |
身分證 字號 |
指導 老師 |
1 |
國小0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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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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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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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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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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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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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清冊紙本一份請隨作品繳交。
2.每件作品指導老師請寫1名。
3.作品件數:
(1)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小中年級組,共三組。
(2) 106學年度獲教育部補助校外教學經費之學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
(3)其它各校自由報名參加,國小各組每校最多2件作品參賽,國中每校最多5件作品參賽。
4.電子檔請燒錄於作品光碟中,檔名為:○○國小(或國中)攝影作品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