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創造未來的希望工程,戶外教育可以豐富孩子的學習內涵,創造「向大地學謙卑,與萬物交朋友,讓知識走出書本,讓能力走進生活」的教育契機,建構孩子的人文素養和自然情操。戶外教育是泛指「走出課室外」的學習,包括校園角落、社區部落、社教機構、特色場館、休閒場所、山林溪流、海洋水域、自然探索、社會踏查、文化交流等等之體驗學習。透過走讀、操作、觀察、探索、互動、反思等歷程,結合五感體驗的融合學習,讓學習更貼近學習者的生活經驗。
為將戶外教育理念、精神文化傳達給社會大眾,本署舉辦「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即日起開放徵選遞件,獲選之設計作品,將有機會運用於本署舉辦之戶外教育各項文宣及識別物。不論是個人還是團隊,都歡迎投件參與!希望透過「戶外教育標誌」之設計徵選,能讓戶外教育之視覺系統更深植人心。
「讓學習走出課室 讓孩子夢想起飛」
好奇是孩子的天性,探索是生命的本能;戶外教育透過真實情境的體驗,喚起學習的渴望和喜悅,增進真情、善念、美感的多元學習價值,並營造萬物可為師、處處可學習的學習氛圍,創造全民為戶外學習服務的環境。
戶外教育能協助教學者反思學習的意義,擴展學校教育的視野和策略,帶給教與學之間的友善互動和深度學習。讓學習走入真實的世界,不僅可以延伸學校課程的認識與想像,發現學習的意義、體驗生命的感動,更可以提昇孩子品德、多元智能、身心健康、合群互助和環境美學的素養。
且讓我們一起:
本活動徵選投稿項目為戶外教育標誌(Logo),需說明其設計內涵。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請填妥報名資料後上傳作品至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網站:http://topic.parenting.com.tw/event/2018/outdooreducation/
如有檔案上傳問題請洽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楊小姐,電話:(02)7734-3247,Email:merryjing0414@gmail.com。
(一)報名:即日起至107年1月25日(星期四)止。
(二)初選:資格審查並評選10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三)決選:依評選標準評選出3件作品。
(四)頒獎:暫定107年3月21日(星期三)戶外教育行銷記者會中公告及頒獎。
※以上期程,承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一)第一階段(初選):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學者專家組成初選小組,針對參選作品進行初步審查。評選10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二)第二階段(決選):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聘請學者專家組成決選小組,依評選標準(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30%)由10件初選作品中評選出3件作品(特優獎1件、優等獎2件)。
特優獎1件,可獲獎金新臺幣2萬元與獎狀1紙。
優等獎2件,每件可獲獎金新臺幣1萬元與獎狀1紙。
參賽作品可採手繪或電腦繪製、拍照或掃描等方式呈現與上傳作品,請依以下規定繳交:
(一)1024px × 768px之視覺設計彩色稿,JPEG格式檔,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標準RGB格式,檔案大小以3M內為限。
(二)作品說明須以本徵選報名表(附件1、2),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三)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四)創作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五)上傳電子檔案: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並註明作者,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六)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附件3):參賽者需親筆簽名或蓋章確認後上傳PDF檔至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網站:http://topic.parenting.com.tw/event/2018/outdooreducation/。
(七)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八)本徵選之決選獎得獎作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享有全部之著作財產權,並保有運用獲獎作品進行視覺設計發展相關製作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相關製作物,包含影片、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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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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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
(由承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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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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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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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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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
民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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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關/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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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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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繳交文件) |
□ 附件2:作品說明與完稿作品檔案上傳(以1024 x 768px jpeg檔彩色稿)。 □ 附件3: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本人簽章)。 □ 附件4: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委託授權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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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結 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月25日(星期四)。
收件單位:請上傳至網站http://topic.parenting.com.tw/event/2018/outdooreducation/。
□我同意以上切結書內容及提供個人資料,並瞭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確保我的個人資料不外洩,並知道前述個資僅用於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使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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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Logo) |
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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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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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作品示意圖,上傳作品請參照作品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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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說明 |
(300字以內,標楷體、字體12級、標準字距。請勿超過300字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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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本表格格式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並與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一併上傳、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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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著作人: (全體著作人) 收件編號:
本人聲明如下:
一、保證本作品為著作人之原創性著作,且未經刊登、使用、發表,且無抄襲國內外其他創作之自創作品。
二、若本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本人願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無關。
三、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本人絕無異議。若另涉及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人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四、決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就得獎作品享有重製、公布、發行、改作、重組使用之權利,得運用於戶外教育宣傳、網頁製作、報導、商品開發、印製、出版以及相關製作物販售等永久使用之權利。
五、本活動視覺圖像將用於戶外教育文宣與相關製作物,包含影片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貼圖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運用得獎作品進行視覺設計發展。
六、本人作品若入選為決選得獎作品之著作人,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本人並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依著作權法規定行使著作財產權之一切權利;本人得獎作品同意不行使商標申請權,並同意拋棄或移轉其商標權。
七、得獎作品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應獲全體著作人同意,並保證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同意書條款。
八、本同意書相關事項若有爭議,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應盡最大努力協商,未能自行協商解決時,同意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 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同意書人: (簽名或蓋章;若以公司名義參加,請蓋公司登記之大小章)
身分證字號: (若以公司名義參加,請填寫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若以公司名義參加,請填寫公司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4) |
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委託授權同意書
本人(授權人) (親自簽章)同意指定(授權代表)
(親自簽章)為代表人,參與戶外教育標誌設計徵選活動,以填寫各項報名文件與授權、授獎等,並同意遵循該徵選活動之相關規定,無異議,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授 權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授權代表: (簽章)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倘超過2人以上團體,可逕行增加授權人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