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研覆本縣反映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實施相關問題,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7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053727號函辦
理。
二、旨揭本縣反映問題,教育部研覆說明如附件一;另涉及課
綱詮釋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之共通性問題研覆
如附件二。請貴校轉知所屬,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
及相關配套措施。
三、倘尚有課綱實施之疑問或建議事項,請依附件三之格式反
映,並於106年5月17日(三)前函報本府彙辦。